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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介绍

来源:出国留学生活 时间:2023-01-06 作者:出国留学就业 浏览量: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武汉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科研实力雄厚,成就卓著。武汉大学研究生院(http://gs.whu.edu.cn)提供研究生招生条件、考试、研究生管理等等相关信息与事项。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介绍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发端于1935年,至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1955年,武汉大学招收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批研究生;1978年,重新恢复因"文革"中断达10余年的研究生教育;1981年,成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成为全国第一批组建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2002年,成为34所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学校之一。2018年,成为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扎根于百年武大的深厚底蕴,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目前,已建立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导师队伍雄厚、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2016年12月,学校召开了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以完善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牵引,强调原创研究、科学精神、社会责任,形成了"1个主文件+4个实施文件+X个后续文件"的制度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前瞻视野、健全人格、精深知识、创新思维"的优秀学者和行业精英。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导师队伍建设,推行复合导师制,开办"导师学校"、跨学科导师沙龙,提升导师指导水平;不断完善导师管理机制。2012年,学校大胆改革导师上岗招生制度,采取"评聘分离,动态上岗"方式,实现"博导"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目前,武汉大学现有专任教师3771人,其中正副教授2930余人,有9位中国科学院院士、6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7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22人次"973项目"(含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6位"863项目"计划领域专家、4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65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23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学校不断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生源质量。优化选拔方式,陆续推出了"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优秀人才单独选拔"等招生考试方式,积极探索特色化研究生选拔机制。不断创新招生宣传方式,在全国率先举办研究生招生宣传日,组织招生宣传小组到全国重点高校进行招生宣传,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等。不断拓宽优秀生源选拔渠道,具备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均可以申请被接收为推免生,还专门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公正,通过招生计划分配模型配置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保障机会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学校实行以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并建立了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不断创新培养模式,在学术型研究生中实施以直博生、"1+4"、"2+3"、"3+3"硕博连读制度为主体的多元化贯通式培养方式,多维度搭建跨学科人才培养平台。2011年,学校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项目,将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研发融入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此外,学校一直贯彻人才培养中的科研导向原则,鼓励研究生大胆创新,并不断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通过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等途径,积极开拓国际化教育渠道,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以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为依托,积极构建以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实习实训、行业前沿讲座为主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目前我校可在37个专业学位类别内招收和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内招收和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014年起学校大幅提高了研究生奖助学金额度。奖学金方面,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以及40余项校友和企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100%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博士和专业型硕士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特等奖额度达到8万元、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1.5万元,覆盖400名研究生;资助方面,我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博士生每人每学年2.5万元,2018年9月起将提高至每人每年2.7万元;硕士生每人每学年0.6万元。此外,学校还设立了社会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方式。

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2014年成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处。按照"标准一流、制度先行、分类评价、动态监管"的工作原则,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理念,构建了"以学校为主导、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质量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质量文化。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制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完善各项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统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定期开展自我诊断式评估;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开展研究生教育科研绩效评价,以绩效为导向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研究生教育相关信息;开展质量跟踪调查,听取用人单位意见。

依托雄厚的办学基础和实力,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逐步形成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现有学科涵盖了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4个学院(系)。5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10个一流建设学科。47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8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武汉大学19个学科排名A类,A类学科数居全国高校第七。

二、机构设置

研究生招生就业处

1.负责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生和在职人员攻读学位的招生工作,包括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咨询、宣传,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组织报名、命题、考务和复试录取等工作;

2.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包括收集发布需求信息,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及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编制研究生就业计划,办理毕业研究生派遣手续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档案工作,包括档案的接受、整理、查阅、寄出等方面。

研究生培养处

1. 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包括组织研究生报到、注册,发放、补办研究生证,学籍异动的管理、中期考核分流,研究生生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的发放与电子注册等;

2.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包括研究生公共课教学的组织与考务,研究生成绩管理,旁听研究生课程的审批等;

3.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及培养质量评估;

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及研究生教改项目基金管理;

5.校外研究生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

学位处

1.组织博士、硕士学位的审核、授予及学位证书的发放与电子注册、学位证书工作;

2.组织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立项、申报工作;

3.负责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及有关专家的推荐工作;

4.负责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及专业学位授予工作;

5.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与评估工作;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1.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并归口管理

2.负责组织专业学位的申报与建设工作、协调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申报各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审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办学协议

4.负责指导各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

5.负责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审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的审核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聘任的审批和备案

6.负责专业学位的证书审核与发放

7.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

8.开展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研究生工作处(部)

1. 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工作;

2.负责研究生日常行为和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奖学金、三助工作、困难补助、医疗保险的管理,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的评选,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研究生社会实践和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的组织等。

院办公室

负责院内内部行政、财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文书处理、档案信息等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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